
河北定州中学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06
为加强国际交流,引进外国文教专家来我校开展科技、文化合作,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现根据国务院《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对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制度如下:
一、管理机构
学校外事办公室是学院外事日常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中涉及外教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受理外教来校任教的申请;负责组织签订、解释并保管合同;负责有关证件(居留证、签证、外国专家证)的办理和延期;节、假日有关活动安排; 负责外教的工资、旅游等津贴的发放手续办理。受理外教的请假申请;配合学校教务处、教研处搞好外教的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
二、聘请原则
1. 聘请对象应符合学校规定的聘请条件。语言类专家一般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在本国语言和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专业基础理论水平较高,有教授本国语言和文学课的资历,口齿清晰,语音语调规范;与我校教学计划相符,专业对口。
2.受聘者必须对华友好,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与规定及我校的规章制度;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纠葛案件;愿意为我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当地经济、文化和教育发展服务。
3.受聘者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4.对外国文教专家实行月薪制度,并按照外国专家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任务,结合其职务、学位确定其工资级档。
5. 外国文教专家遴选工作由学校外事办负责,外籍专家、教师需要提交近期体检表、学历证明、个人简历、护照复印件、推荐信等材料,如拟聘人曾在中国工作,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推荐信。
6. 在确定人选后,经校长批准,校外事办负责与拟聘人草签合同,明确到校时间。校外事办负责外国专家、教师有关聘请手续的办理。
7. 应聘来校工作的外籍专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及地点、护照号码、婚姻状况及现工作单位等)、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推荐信和健康状况证明书等。
三、生活管理
外国专家的生活管理,由学院外事办公室负责,后勤部门协助。应本着主动关心、热情接待、适当照顾的原则,认真做好外国专家的生活安排。
1. 根据我校情况,外教的聘任期一般为一年,被聘者一般在开学前一周到任。
2. 外教一律入住外教公寓
3.外教到校后,三日之内向其介绍学校情况、帮助其熟悉学校环境
4. 外教到校一周内,安排学校领导和其会见,同时完成签订正式合同手续。
5.按照聘请外国专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专家签订的合同,认真做好各项生活接待的物质准备工作。在安排专家生活的同时,应主动向他们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以及学院的生活设施情况和有关规章制度。
6. 如果外国专家(教师)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来院访问,应及时安排妥当,但必须事先检查其来华合法证件并上报省外事办备案。原则上不允许外国专家(教师)带子女来我院居住,如遇特殊情况并经同意带子女的,学院应帮助解决子女就近入托、上学等问题。
7.按月安排工资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工资收入够纳税标准的外教,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合同》规定,发放休假补贴。
8.安排外教在校期间的周末和节假日的文体活动及节日祝贺。外教与我校教职工享受同等法定的节、假日。
9. 学校为外教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设施。
10.外教的住房由学校统一安排、管理。居室内的财物、设施如系人为损坏或遗失应按原价赔偿。
11.外教在居室内禁止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品,并应注意防盗、防火、防漏电、防煤气泄露,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防范,遇有紧急可疑情况应及时与外教联系人联系,或通知安全保卫部门,非常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
12.外教需在居室内会客时,须让来客在学院传达室登记。
13.出于安全考虑,外教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返回居住地时,应将有关情况通知外事办公室。
14. 外教外出离开本市或外出旅游,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外事办外出的行程安排,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自
四、安全保卫
1. 外国专家 (教师)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学校保卫处、外事办公室共同负责,要贯彻内紧外松的原则,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外国专家(教师)到位后,学校外事办公室要及时将其基本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区、市公安、安全部门,学校要主动配合以上部门并在其指导下,做好我校外国专家(教师)的安全保卫工作。
2. 学校保卫处、外事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外国专家 (教师)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病等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酗酒。
3. 外国专家(教师)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外国专家 (教师)因事、因休假离开学院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按时返校。如遇外国专家(教师)在校外发生违法、违规、违纪事故,其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五、外教的延聘手续
聘任期间工作努力,教学效果好,为我校教学工作做出贡献的,学校希望延聘,被延聘者也同意的,可为其办理延聘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续聘的外教在新学年开始的第一周应签订新的合同,并接着办理其《专家证》、《居留证》等证件的延期手续。
近期资讯
2023-06-04
2023-05-05
2023-09-19
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