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03
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因调动工作、升学、毕业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的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
一、转出办理程序
1、组织关系转移到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凭学校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2、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市属单位: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3、组织关系转移到本(外)市的街道、社区: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区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再持区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4、组织关系转移到农村(乡、镇、村):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县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再持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二、转出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党关系转移前,党员必须要向工作单位询问要转入党组织的全称,以及其上级党委的名称。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3、请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由本人亲自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4、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所去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寄回或传真回“回执联”。
5、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无正当理由,毕业后六个月内不转移组织关系,
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三、转入办理程序
1、组织关系由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转入的:持转出单位“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工作部办理转入手续,并填写“组织关系转入情况登记表”。
2、组织关系由其他情况转入的:持转出单位“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工作部办理转入手续,并填写“组织关系转入情况登记表”。
四、转入办理注意事项
1、请各党总支(支部)、个人,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党委工作部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2、在转移组织关系的同时,教工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一并交由党委工作部;教工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应归档到人事档案中,无需上交党委工作部。
3、学生党员的档案一律上交党委工作部。
(通讯员:于海娟、张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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