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定州中学校园广播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7-05-03
河北定州中学校园广播站管理规定
“校园之声”广播站是校团委主办的一个宣传阵地,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为了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站的重要作用,贯彻党中央精神,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创建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推进广播站工作的规范化进程,特制定本规定:
1、所有播音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以“服务于学生、服务于学校”为宗旨,以丰富多彩的节目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做好党和国家的宣传站。
2、广播站成员必须严格履行值班制度,不得随意调换播音时间,当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做好每天的交班记录,非值班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广播站,更不允许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站长请示。
3、所有工作人员要爱护播音设备,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果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本人年度评优资格。如果由于工作失误,使设备丢失,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
4、所有成员必须认真保管好手中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丢失后要及时向站长报告情况,再做处理。
5、每年进行一次内部评优,按照相关规定评选出“优秀播音员”和“优秀编辑”和“优秀记者”。
6、如果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完成工作,校团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调整。如由于本人工作不利,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进行撤职处理。如情节严重者,将报送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7、每天播音员认真搞好室内卫生工作。
(通讯员:于海娟、张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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