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03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为了提高党员的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内容:
1、是否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4、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持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牺牲个人利益。
6、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学习教育理论,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的基本方法
1、采取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群众测评、组织鉴定、表彰和处理等方法。
2、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以小组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
三、、具体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党总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七、一”前进行,与“创先争优”,党员民主生活会,评选优秀党员结合起来进行。
3、注意把握好五个环节
(1)党员自我总结时,主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在党小组会上进行自我总结。自评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切实做到通过评议,使每个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党员标准教育。
(2)民主评议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成绩和优点不夸大,对问题和不足不回避遮掩,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确实达到教育本人和其他同志的目的。
(3)群众测评应在党内评议之前进行,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或民意测验等形式了解群众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评价和意见。群众对党员的评价和意见,应在党员自我总结之前,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党员。
(4)组织处理时,支部委员会对不合格和有各种严重问题的党员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
(5)对于党内外群众一致公认的、表现突出的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报学校党总支或上级党委,命名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4、处理不合格党员应慎重,注意政策,实事求是,严格履行组织手续。
(通讯员:于海娟、张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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