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委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
2017-05-03
党委工作职能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党建工作。
二、研究制定学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负责研究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
四、按照干部管理程序,抓班子干部培养、教育、考察任免工作,同时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
五、加强纪检工作。教育、监督党员和干部以及其他教职工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和人事制度,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并监督本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和各专业人员不得违法犯罪;同时保证他们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侵害和打击报复。
六、领导基层党支部实施规范化建设,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定期检查党支部的工作情况,讨论决定党员大会中的重大问题。
七、定期研究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八、抓好理论学习,按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通讯员:于海娟、张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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