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检书记职责
发布时间:
2017-05-03
纪检书记职责
一、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全面工作。组织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示、决议、工作部署及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汇报工作。
二、协助校党委抓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本校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和其它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情况;组织受理对违反党纪的检举和控告,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组织查处本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维护法纪,保护党员民主权利。
四、决定并主持召开纪委全委会、办公会和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指导检查学校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代表纪委向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报告工作。
五、负责抓好纪委班子和全校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六、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通讯员:于海娟、张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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