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定州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发布时间:
2017-07-30
河北定州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草 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定州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在共青团河北定州中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领导下的学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 社联积极贯彻学校工作计划和团委会工作计划,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河北定州中学学生工作相关规定开展活动。
第三条 社联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校内联系,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相互学习,加强协作,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
(三)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学生社团活动;
(四)组织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五)调查、研究并总结社团工作经验,全面推动学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 社联依据本章程对学生社团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 社联的会员制度
第五条 社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凡本校学生社团均为社联成员。
第六条 社联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按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社联会员的基本义务是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 河北定州中学学生社团是由河北定州中学的在校学生根据兴趣与爱好自愿报名组成,并自愿承认本章程,经学校批准成立的,能按照本章程自主开展活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聘请指导教师一名或两名,相对固定。
第九条 学生社团章程(草案)应明确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第十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社团有依据本学生社团章程开展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社团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管下独立行使社团内部管理职能的权利。
(三)学生社团有遵守本章程,维护社联形象的义务。
(四)学生社团有配合校团委的工作义务。
河北定州中学社团联合会是全校学生社团自愿结合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是学校以及社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校所有学生社团的忠实代表。接受共青团河北定州中学委员会指导,但在具体事务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河北定州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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