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定州中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2-03
河北定州中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等)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校医务室(保健教师)→疫情报告人(半小时内)→分管校领导→校领导→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三、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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