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河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0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文件
冀招委普〔2017〕1号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关于做好河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导向作用,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依法治考、从严治招,确保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确保高考平稳顺利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继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省、市、县、考点四级培训,重点强化考务及操作规程培训,特别是有关考务措施的落实和防控作弊技能培训,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考核不合格不上岗。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要逐级签订承诺书。
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试卷安全的工作规范和制度,严格资格审查和安全保密教育;严格各级试卷保密室的检查,提早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各地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充分发挥标准化考点在加强考场管理方面的作用。监考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核验考生证件,对于身份存疑的考生,要利用指纹仪和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查验,将替考人员坚决挡在考场外。
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招委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
二、不断推进,确保招生考试改革落实到位
继续深化高职单招改革。2017年我省高职单招所有招生专业均纳入联考,按考试类实施,将普通高考单招计划和对口高考单招计划分开编列。继续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指语文、数学、外语,下同);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参加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具体由各牵头院校确定。
继续做好改革后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6〕24号)、《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冀招委普〔2015〕4号)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资格审查、公示等工作。
三、规范管理,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各地、各高校、各中学要严守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切实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中学和高校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严禁高校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招生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妥善处理考生信访问题。高校是受理招生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受理、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四、狠抓纪律,全面整顿考试环境
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各地各高校要将防范违规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播放考风考纪宣传片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关涉考条款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考生诚信考试,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规人员。对违规人员的认定与处理,要做到依据准确、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齐全。对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以考生为本,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今年我省出台的改革措施较多,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都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咨询等服务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职院校要特别重视高职单招的宣传工作,对相关政策认真进行解读并提醒考生按照规定选择考试类、进行缴费、参加考试并填报志愿。招生宣传工作要向偏远、贫困地区倾斜,做到宣传无死角无盲区。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继续为考生提供可免费查阅的报考指南、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招生资料,加强志愿填报等咨询指导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通讯员:郑建忠、杨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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