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06
一、实验室管理规则
1、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实验室用于:(1)实验教学活动,(2)课外科技活动,(3)进行实验教学研究,培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4)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适当面向社会,为当地教学和经济服务。不准将实验室挪作它用。
3、做好实验课的管理工作:(1)学期初按实验教学计划总体安排全校实验课程表(2)分组实验于一周前登记(3)演示实验于三天前登记。
4、分组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结束时要按教师的要求清点好仪器,整理好环境,由实验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准离开实验室。遇有仪器损坏或丢失,要当场处理,不能拖延。
5、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1)实验室日志:记载各次实验、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实验室有关的各项工作,(2)实验室技术档案:记载研制代用,改进教具情况,实验教学成果,科技活动的发明制作,新设计或探索性实验等方面情况,(3)各种仪器说明书要分类长期存档,(4)实验室(课)事故记录,(5)实验室用的杂志及书籍。
6、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节约水电、药品、爱护仪器。
7、严格执行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及时批评教育,严肃处理。
8、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必要的实验挂图,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二、仪器室管理规则
1、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专(兼)职人员负责仪器室管理工作,其它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仪器室。
2、教学仪器要按国家统一标准分科、分类科学存放。要有明显分类标签,橱目标签,仪器标签。仪器、药品、标本要分室存放。贵重仪器、及危险品应设专库(柜)保管。形体特殊的仪器应有专用橱存放。自制教具单独存放并妥善保管。
3、仪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压、防冻、防晒、防磁、防霉、防震。要经常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4、仪器室要有防火盗措施。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备是否完好。室内无人时要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5、对新调拨和新购进的仪器应首行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仪器室。
6、仪器室要有严格帐目管理制度。按要求记好仪器总帐。明细帐和消耗品帐。每学期期末要清点一次仪器,做到明细帐。消耗品帐与物相符。每学年结束应与仪器总帐核对一次,做到总帐与明细帐相符。自制教具要单独建帐。
7、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单,使用前要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仪器室。
8、仪器室要严格执行仪器支领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时,实验员有权拒付仪器。
9、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对丢失、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对危险品的支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危险品支领制度。
三、实验员职责
1、实验员要根据学校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组的教学进度计划,制定本学科的实验工作学期计划。
2、根据本学科教材的要求,要保证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正常开出,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
3、实验员要刻苦钻研业务,要通读本学科教材,熟练掌握本学科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操作技术,并对实验现象做出恰当的理论解释。
4、要按时开出实验课,积极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好学生的实验课,保证实验正常进行,并认真填写好实验记录单。
5、与任课教师一起组织好学生的科技活动,实验竞赛,实验复习和考评工作,为学生实验技能的训练和提高,提供有效的服务。
6、熟悉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管理规则,熟悉仪器业务知识,及时编报仪器采购计划。对仪器要精心管理,科学地存放、及时维护。掌握一套检测和维修的过硬本领,保证仪器的完好率,要适应新科学,新技术在实验教学中应用的新形势,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
7、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不断积累和改进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效果,大力开展自制教具的研制活动,积极自制、代用和改进教具,创造条件、因陋就简,多开实验。
8、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的实验习惯,要求他们遵守实验室纪律,爱护设备,精心使用仪器,体现文明礼貌的作风。
9、做好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卫生工作,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调进或调出实验室,要办好交接手续,帐目清楚,实物点清,以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
四、理科教师实验教学守则
(一)、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会同实验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写好实验教案,师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演示实验和上好分组实验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和《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分别提前三天和一周报实验室。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为顺利进行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四)、学生做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辅导,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实验现象,归纳实验结论,如实填写实验纪录。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 学生实验守则 ”中的规定,整理器材、药品,洗涤玻璃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实验成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五)、 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教师须镇定自若,操作熟练,动作协调,一丝不苟,严防事故发生,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积极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和课外科技活动,促进理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七)、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在实验教师的配合下,认真做好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的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八)、在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 突出教材重点,攻克难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情况。
2、与理科教师共同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熟悉教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3、熟练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实验材料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补充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保管、使用、回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4、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师生共同制作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发挥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5、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
6、努力创造条件,配合任课教师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完成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7、制定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好国家财产,按规定做好处理“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工作。
8、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六、学生实验守则
1、做分组实验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操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重要作用。因此,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珍惜每一堂实验课。
2、学生在实验前要认真作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以及实验内容和注意事项。不预习不准做实验。
3、进实验室时要保持良好秩序,按实验小组顺序就座,实验时要遵守纪律,不准喧哗、打闹。
4、实验开始前须认真听取教师的讲解,看清教师的示范。
5、实验开始须首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及时向教师报告。
6、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实验步骤,操作要规范,仪器的连接和安装要稳固,取用药品要适量,接通电源,点火加热,接触药品或动手解剖时要注意安全。实验时如发现异常现象或仪器损坏等情况后,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向教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实验过程中要认真观察实验现象,仔细分析思考,实事求是做实验记录。不经教师允许,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
8、用电结束和加热完毕时要及时切断电源,熄掉洒精灯和其它火源,实验结束时要清洗容器,清理实验用品并摆放整齐、遇有损坏、丢失仪器时应及时报告,听候处理。废液一定要倒入废液缸,严禁将废液倒入水槽中。经教师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要爱护室内一切设施和用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不要乱扔碎纸和杂物,下课时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10、实验课后要及时写出实验报告,对失败或漏做的实验要申请重(补)做。
七、教学仪器借用、领用制度
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就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
实验室备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用时间、仪器名称、数量、
完好程度等,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验收注销。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支领手续,在支领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支领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支领手续。
3、非任课教师因上课需要仪器、材料等物品,要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需认真检查仪器数量、完好程度等,用毕后要及时、如数送还实验室,经实验员验收无误后,注销借阅手续。
4、实验室仪器非教学使用一般不外借,本校教师因特殊情况确需借用或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需经教务处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6、非教育单位一般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7、教学仪器原则上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8、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9、归还的仪器如损坏,借用人要讲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在还,不能修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属于非正常原因使仪器遭到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赔偿。
10、以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1、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本学期实验教学待用的演示仪器和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
八、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经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未经批准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照价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的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在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费代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和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五)、因防盗设备不齐全造成仪器丢失的,由校长负责,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九、教学仪器维修和保养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备,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必须在橱内存放,并放入干燥剂。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电工仪表周围不应有强磁场,仪器、设备、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存放在一个仪器室。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等均要做记录。 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教学仪器(含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复的,实验室均应进行维修。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对于实验室维修不了的仪器,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
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
1、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2、维修用费不超过仪器原 有价值的50%。 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维修工具。 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 应存入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采购,并记入消耗品帐。
十、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由实验室管理的,属于固定资产部分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器材发生损坏后,实验教研组 组长(或实验员)认识作报废处理时,由实验教研组(或实验员)对该仪器提出报废申请。 申请提出后,应由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进行鉴定。鉴定小组由主管校长、主任及 了解仪器性能的教师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必须三人以上,其中不得有实验室成员和造成仪器损坏的当事人员。 鉴定小组的意见属于促栽意见。报废申请获得批准,该仪器即行报废;未获批准,该仪器继续维修使用。
报废申请通过后,主管校长在报废申请书上签字后,申请生效。申请书由实验室存档。实验员注销该仪器的分类帐。报废后的仪器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报废规定作好帐目处理工作。
因学校体制或变动等原因造成一部分教学仪器长期废置不用时,应予调出,以发挥教学仪器的使用效益。地(市)县(区)仪器站,每年对所管辖学校仪器的使用情况,调查一次。长期不用的仪器,应在各兄弟校之间给予有偿或无偿调剂,对调出仪器的学校应给予表彰,并报上主管部门备案。
调出仪器时,应由学校填写调出仪器申请书,并经主管仪器站批准。对于有偿调出的仪器,根据仪器的新旧程度,由仪器站划定价格,由调入学校支付费用。调出仪器的学校要做好帐目处理。
乡镇办中、小学的仪器调剂工作由乡镇负责。
十一、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1、本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具体情况制订。
2、本制度所指危险品,系指教学大纲所列,实验教学中所用到的六种: (1)易燃品 (2)易爆品 (3)有毒性物品 (4)强氧化性物品 (5)强腐蚀性物品 (6)放射性物品
3、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或危险品库(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险品库内应有若干专用柜,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水、避光、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4、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应设双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库。
5、危险品的取出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应二人支领送还,要有专用登记册记录,手续齐全。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6、对于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它残存物,应作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以防发生事故。
7、支领、取送、使用上述危险品时不准吸烟,危险库内严禁明火。
8、对违反本制度的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十二、教学仪器盘点制度
1 、每个期末由总务处和实验室一起对所有教学仪器进行一次全面清点。
2 、每次清点的情况记入实验室大事记。
3 、在清点过程中认真查对、明细帐。
4 、针对各种情况进行查明原因上报主管校长。
5 、每次清点的数量、仪器的性能均整理成册存档。
6 、对于清点后的仪器填好总帐,填好缺少仪器填充订购单。
十三、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及卫生工作
1、要做到安全用电,实验室的电路安装要规范化,电线不能裸露。对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使用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
2、学生做实验时,实验设备和电路按要求连接好后,经老师检查无误,方可进行实验,用电结束后应拔掉连接电源的插销。
3、教育学生要遵守纪律,认真做好实验预习和严格按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老师报告。不可自做主张,以免造成事故。
4、实验室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有毒气体产生的实验时,尽可能密封化,能回收的要回收,化学实验要特别加强安全操作,切实做到防毒、防爆炸。
5、实验室安全设施要齐全,按要求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定期换药液。
6、实验员每天在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7、实验室里要设置急救药箱。以便初步处理临时发生的烧伤、烫伤、割伤等事故。
8、每次作完实验后,都要对实验室仪器室整理一遍,保持两室清洁卫生。
(通讯员:郑建忠、杨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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