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03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使领导班子成员在严格组织生活中受到党性锻炼和党组织的有效监督,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抵制和纠正错误思想,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特建立如下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即六月末,十二月末。
二、会前准备工作
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一是要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或开展个别谈心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找准问题;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后,根据上级组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民主生活会中心议题,经教育局党委同意后方可召开;三是将民主生活会中心议题提前公示,使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充分准备。
三、请示报告制度
会议召开之前,做好充分准备,中心议题确定后,首先填写《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表》报教育局党委,经局党委批准后,方可召开。
会议结束后,要进行材料综合,及时向教育局党委报送生活会原始记录和综合报告。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会议,要提前请示。
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关键是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做到襟怀坦白,不隐瞒自己的观点,相互开诚布公,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真正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防止生活会上走过场。促成一个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既解决问题又心情舒畅的和谐气氛。
(通讯员:于海娟、张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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