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中小学晨读,你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
2017-12-01
国家宪法日中小学晨读,你准备好了吗?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省教育厅对开展好宪法日活动作出具体安排,一起看看吧。
认真组织参与国家宪法日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
今年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国家宪法日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9:00-9:05,升旗仪式。
(2)9:05-9:15,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晨读活动由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学生及全体成员跟读,各地和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由北京主会场领唱。
(4)9:20-9:45,宣布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进行优秀学生展演。
(5)9:45-10:00,部领导讲话。届时,省教育厅将在福州市的一所小学或中学设分会场,由厅领导与师生同步跟读。各地要在认真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同时,确定教育局领导深入辖区内一所中小学校,参与同步晨读宪法活动。
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做好今年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要探索常态化的宪法学习教育机制,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要加强新闻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营造教育系统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高校在今年宪法日活动过后,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和经验并形成工作报告,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法 规 处
2017年12月
近期资讯
2023-06-04
2023-05-05
2024-02-29
2024-02-29
2024-02-21